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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措施丨从2026年1月1日起,我院推行“一次挂号管七天”服务

发布时间:2026/01/01 点击数: 【字体:

为持续优化患者就医体验,切实提升医疗服务效能,自2026年1月1日起,院全面推行普通门诊“一次挂号管七天”便民、惠民服务

适用情形:

1、一次挂号,七天有效。普通门诊首诊后,因检查、检验结果当天未能出具导致诊疗中断的,七天内(含首诊日)可预约科室“免费号”,无需重复支付挂号费。续诊时医生将解读报告、开具药物或后续处置,确保一次挂号享完整诊疗服务。

2、如患者有特殊检查、检验需较长时间出具结果的,或有多项检查、检验项目结果不能同时出具的,首诊医生将按照结果出具的时间适当延长续诊日期或与患者协商后确定一次“续诊”日期。患者回诊时首诊医生当日未出诊,由同一科室医生接诊。

不适用情形:

1、急诊、发热门诊、特需门诊、跨科室跨专业、中医康复理疗等就诊不适用本项惠民措施。

2、首诊当次诊疗活动已完成,医生已明确诊断并开具用药处方或当日检查检验结果已完全处置。

3、首诊当次诊疗活动已完成,医生已提前为患者开具常规复诊需求的检查、检验项目。

4、患者因病情变化或出现其他疾病再次就诊的,无论是否同一专科,需重新按规定挂号并支付诊查费。

续诊号办理流程:

1、属3天内的患者,如果初诊医生门诊当班的,可以直接持检查、检验报告到该医生诊室就诊,无需挂号。如果初诊医生当天不上班的,须到门诊收款处指定窗口挂该科室免费号,再到原来科室/诊室就诊。

2、属第4-7天患者,持检查、检验报告到门诊收款处指定窗口挂该科室免费号,再到原来科室/诊室就诊。

温馨提示:

1、续诊需要按序候诊,进入现场排队候诊;

2、一次挂号仅含1次续诊服务,续诊时间、地点可与医师协商;

3、若续诊时需就诊其他专科疾病,需重新挂号缴费。

咨询方式:

可致电5589213或前往医院门诊大厅“一站式服务中心”咨询,工作人员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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